豫建科〔2022〕251号-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business-101 | 发布时间: 2022-10-12 | 33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委、教 育局、科技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交 通运输局、卫生健康委、机关事务管理局(中心)、政务服务和 大数据管理机构: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办〔2017〕153 号),加快推进我省 装配式建筑发展,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,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 峰,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委、教 育局、科技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交 通运输局、卫生健康委、机关事务管理局(中心)、政务服务和 大数据管理机构: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办〔2017〕153 号),加快推进我省 装配式建筑发展,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,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 峰,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